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以拍卖方式成功出让1宗商住用地

2019-08-06 15:00:16    来源:东方财富网    作者:

该地块编号为舟土告字[2019]9号,建筑密度≤28.17%,绿地率≥29.49%。LC-20-08-07建筑限高≤100米,LC-20-08-10建筑限高≤80米,住宅建筑高度24米以上。

出让面积49882.81㎡,其中 LC-20-08-07地块20659.56㎡(住宅用地12186.34㎡,幼儿园用地6535.06㎡,社会停车场用地1938.16㎡), LC-20-08-10地块29223.25㎡。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市场用地、零售商业用地、餐饮用地、旅馆用地、教育用地、交通服务场站用地。

出让条件显示,LC-20-08-07地块须配建地上建筑面积2000㎡-3200㎡的商业建筑;住宅地块内沿街设置社区服务站,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㎡,底层建筑面积不少于300㎡,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;配建12班幼儿园,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;在纬九路和经二十六路交叉口西北侧设置社会公共停车位,用地面积不少于1938.16㎡;配建10KV电力开关站一处;

LC-20-08-10地块须配建地上建筑面积3000㎡-3600㎡的商业建筑;沿街设置一处一类公共厕所,建筑面积不少于100㎡,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;

居住用地内均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,产权无偿划归政府;要求新建住宅总套数比例的100%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;应以装配式建筑营造方式进行且装配率不低于20%;地块内均要求设置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,应与小区物业用房或小区门卫合并设置,每个地块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。

郑重声明: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,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,多谢。